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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主 发表于 2008-2-15 15:42

[试行]音乐堡论坛管理规则(会员必看)

[quote][align=center][size=5]音乐堡论坛管理规则
[全体会员必看][/size][/align]
一、总则
(-)、音乐堡论坛的性质:高品质的音乐以及音画学习和交流的论坛。
(二)、音乐堡论坛建坛宗旨:以“在音乐中分享生活”为前提,建立一个和谐的、人性化的交流、学习、分享的网上家园。
(三)、音乐堡论坛治坛方略:人性化治坛方略。让会员充分参与论坛建设和发展!
(四)、请自觉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严禁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
3、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4、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宣扬散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8、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9、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领导人的言论;
10、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11、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五)、音乐堡论坛有保留删除任何违规帖子的权利。
二、论坛的ID管理
(一)、允许自由注册,但严禁使用下列信息进行ID注册:
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艺名、笔名;
2、不得使用对其他网友之名公认的有攻击性的名字(如相近、相仿的或产生歧异的名字或代号);
3、不得使用不雅的名字或代号;
(二)、论坛将定期对长期不登录,发帖量为零的ID进行删除操作,请大家珍惜自己的ID;

三、帖子管理规定
(一)、主题内容必须和音乐各版相符;
(二)、希望大家在发帖前先搜索一下,看是否有相同内容发过,尽量不要重发;
(三)、主题贴发布:
1、在标题前面加[下载]、[原创]、[转贴]、[求助]、[推荐]、[注意]、[建议]、[讨论]、[分享]、[贴图]、[灌水]等话题以方便大家查阅及浏览。严禁普通会员使用 [公告] 这个话题。
2、音乐帖标题格式:“【小标题】(你需要的修饰语)+歌手+名称+音频类型(尽可能填上音乐格式与音质说明)。
3、提倡发布音质较好的音乐。尽可能包含专辑介绍、专辑图片。
4、有关于外语音乐帖主题标题上尽可能加上中文翻译
5、关于单曲问题:作为一个完整的帖子,最起码应该有歌名歌词、歌者。对于纯音乐,最好能注明曲名、音乐家,以便于大家了解。
6、音画帖以心情文字和图片为主,并根据主题配以适当的背景音乐,音乐、图片和文字都要具有欣赏性。支持和鼓励唯美原创帖。
7、文学艺术类的帖子一定要有情趣、有品位、有较高的欣赏价值,但对音乐不做要求。
8、关于原创与转帖
音乐版块的音乐不存在原创内容,但若是自己上传和制作的音乐帖请注明清楚。对于转帖请大家尊重原作者,给予说明。支持文字原创,如加入个人乐评、体会等。但严禁在他人帖子标上[原创]发表,违者删除并警告!多次出现此问题者直接删除ID。
9、提供下载链接的请先检查链接的有效性,请尽量不要把下载链接单纯指向某个论坛。同时最好给出相关的介绍和图片,方便以后论坛上朋友的查询。
10、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垃圾消息、色情和政治敏感的影音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删除ID!

四、关于回帖管理
1、毫无意义的跟帖,或是刻意采用回帖的形式,提升帖子位置的炒作帖子。(如:“路过”,“顶”,及一些字母符号、纯表情之类的),一经发现,一律删除!
2、恶意刷屏(即连续内容一样的回复每个主题),一经发现,删除回贴并短信警告,若警告无效,删除ID并封IP处理;
3、禁止回帖内容与主题无关,否则示恶意灌水论处.
五、奖惩措施
1、如帖子主题违反发贴规定,版主有权将其移动到回收站,违规的回帖版主可直接删除,同时通知违规会员。如果发表的主题与所属论坛主题不符,各板块的版主和超级版主有权决定移动到相应的其他论坛版块。
2、连接失效、错码帖,版主有权将其移动到回收站或直接删除;版主没有义务对删贴、关闭贴子原因作出逐条说明,在本板块内所有质询删贴、关贴原因的贴子将一律删除;一切问题请到[论坛站务]区解决。
3、对于恶意攻击者,一经查证属实,永久禁封会员固定IP,必要情况下禁封IP段。恶意攻击的定性标准: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管理人员之间在异议的情况下用不洁净言语跟贴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称为恶意攻击。
4、对于内容比较受大家欢迎的[原创]贴,可以由该版版主给予30——50论坛币或积分奖励,特别优秀的可以给予100论坛币或者100威望以内奖励,并在本版置顶,严禁版主对内容一般的帖子加人情分。
5、恶意发布言论攻击论坛,恶意闹事者,不听劝阻和解释的会员,由版主上报管理员进行删除ID操作。
6、会员举报广告和非水区的纯水贴,经版主确定情况属实的,奖励20--- 50论坛币/次帖。对于病毒帖及带尾巴的广告,查实后应该直接封ID。
7、不尊重贴主,回复内容带辱骂性语言,恶意挑逗、中伤或带有讽刺性质,版主劝阻无效的,由版主上报管理直接直行删除ID操作。
8、对于回复帖跟主题毫无关系或者回复是纯灌水的会员,视情况扣20-60论坛币。
六、严禁贴、灌水贴、垃圾贴和广告贴的界定
• 严禁贴
请参看总则的第四条中的规定
• 灌水贴
(一)只有标点、符号、英文字母、表情、纯引用的纯灌水帖子
(二)发表、留名、关注、路过等无意义的帖子
(三)多个主题同一回复内容,或者同一主题连续回复,除了水区,可以连续回复超过5个,其他区不可以连续超过两个 [教程区提问问题除外]否则按照恶意灌水处理!
(四)与主题贴内容无关、跟贴聊天的回贴。[水区除外]
(五)各区可视具体情况界定灌水行为
• 垃圾贴
(一)同一或多个版块同一内容重复贴
(二)标题不明,不知所以然的主题
(三)空贴、试发贴;(新手试贴请到专区。)
• 广告贴
除资源共享下载专贴和个别网站有防止盗链的那种必须要到网站点击了才能下载的外,下列情况视为广告
(一)不是直接的下载链接,而是主页的链接!
(二)需要注册后方可下载的!
(三)欺骗点击类的地址链接
(四)主要内容为网址链接宣传的文章!
(五)为他人或自己谋取利益的链接!
(六)不健康或违反规定的链接!
[免责条款]
1、在论坛里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第二条 论坛的所有文章,内容,信息,资料。都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时间性。请依据本身情况和判断做出。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其他因素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本站没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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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会员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论坛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求其责任的权利,严重者将上交公安部门处理。
附则
• 本规定解释权归音乐堡论坛,并有权进一步修改及完善。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音乐堡论坛  
                                                                                                2008.2.15
[/quote]

倚窗听雪 发表于 2008-2-15 19:51

有了规矩才成方圆,论坛的每一位会员都应该自觉遵守,
这样论坛才会有序、健康、和谐地发展起来,
我们才能在更加美丽的乐园里快乐地分享与交流高品位的音乐生活。

书剑飘香 发表于 2008-2-17 16:40

上来就看到这个。。。终于都有属于自己的规则了。
可喜可贺

书剑飘香 发表于 2008-2-28 14:53

这个应该全坛置顶啊

fuen 发表于 2008-3-28 19:35

x

[table=100%,#FFFFE6][tr][td][size=9pt][发帖际遇]: [url=http://www.yybyy.com/event.php]fuen请朋友们喝酒, 用了堡币65.
[/url][/font][/td][/tr][/table]

小心谨慎的看完了。吓我啊,好多细则啊!
一定遵守,长官。

32号嫁你 发表于 2008-5-21 13:29

呵呵
拜读一下版规
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  坛有坛规  很好!   支持!

strawberry 发表于 2008-7-29 16:54

[table=100%,#FFFFE6][tr][td][size=9pt][发帖际遇]: [url=http://www.yybyy.com/event.php]strawberry钱包不见了, 好在带钱不多, 丢失了堡币13元.[/url][/font][/td][/tr][/table]

原来2月份就有堡堡了哦yct76hfs

马甲 发表于 2008-7-29 17:30

yct89hfs 音乐堡不是07年就有了么?管理员注册日期是07年yct89hfs

豆苗 发表于 2008-8-1 15:28

yct56hfs 好长~看了两段~~~
真强悍~这规定编写起来肯定用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
楼主辛苦了~

晓霞 发表于 2008-8-18 11:39

来看看版规的:4a46b55d020017ff

阡陌 发表于 2008-9-16 21:11

家有家规  国有国法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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